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1.构成要件的内容是生产、销售假药。 (1)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刑法明确规定,本罪中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本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1.构成要件的内容是生产、销售假药。
(1)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刑法明确规定,本罪中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第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第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第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第三,变质的;第四,被污染的;第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第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上述假药都限于用于人体的药品与非药品,〔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如果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则不构成本罪。因为《药品管理法》所称的药品,是指用于人体的药品:刑法对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的行为另设了规定,故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只限于人用药品与非药品。但这又不意味着上述药品客观上都能够用于人体,有些物品本来不能用于人体,但行为人将其假冒为药品而提供给人使用的,就是本罪中的假药。由此看来,这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与主观意图,当行为人将某种物品假冒为对人体使用的药品时,它就是假药,而不管这种物品实际上能否用于人体;当行为人将某种物品假冒为对兽类使用的药品时,它就不是假药,也不问这种物品能否用于人体。
(2)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一切制造、加工、配制、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行为。以某种原材料制造、加工成不合格药品,采集非药品充当药品,将他种药品充当此种药品,收集禁止使用的、变质不能药用的物品或被污染不能药用的物品充当药品等,都是生产假药的行为。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都是销售假药的行为。销售的方式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能是批量销售,也可能是零散销售;既可能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对方;有偿转让假药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既可能是在交付假药的同时获得利益,也可能是先交付假药后获取利益或者先获取利益后交付假药。假药的来源既可能是自己生产的,也可能是自己购买的,还可能是通过其他方法取得的。销售的对方(购买者)没有限制。
(3)本罪的行为主体为自然人与单位(非身份犯)。医疗机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医疗机构的销售假药包括对患者使用假药,因为对患者使用假药实际上也是将假药出售给患者。〕成立销售假药罪。为他人生产、销售假药提供帮助的(如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以及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2.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本罪不要求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即使低于成本价出售假药,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5月13日《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J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0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特别严重情节”。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释义时请同时参看此文: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认定与处罚的规定
版权声明:以上罪名释义内容来自互联网《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著)电子书,由本人整理编撰,与原著会有出入,目的是方便学习,欲深入学习刑法者,请购买《刑法学》正版。其它罪名:其它罪名链接请点击查看全部罪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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