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持有,是指将假雨置于行为人事实上的支配之下,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握有假币。使用,是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置于流通。(将铁片置入自...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持有,是指将假雨置于行为人事实上的支配之下,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握有假币。使用,是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置于流通。(将铁片置入自动贩卖机以获得商品的,由于铁片本身不是假币,故不属于使用假币,只能认定为盗窃。)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交纳罚金或者罚款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此外,将假币交付给不知情的他人使用的,以及向自动售货机中技入假币以取得商品的,均成立使用假币罪。问题之一:使用假币是否以对方不知情为前提?本书持肯定回答。向知情的人交付假币、(向知情的人交付假币的行为,可能成立持有假币罪。)伪造货币的共犯人之间分配假币、向知情的人出售假币等,都不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问题之二:将假币作为证明自己信用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察看的,是否属于使用?如为了与对方签订合同,将假币给对方察看,以证明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本书认为,使用应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直接置于流通的行为,故该行为不是使用。成立本罪还要求持有、使用假币数额较大。
2.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币而非法持有或者使用。需要研究的是持有假币罪的责任要件。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问题是,以单纯收藏为目的而持有假币的行为,是否成立持有假币罪?或者说,应否将“以使用为目的”作为持有假币罪的责任要素?本书的看法是,由于刑法并没有要求出于使用目的而持有,假币应属于违禁品,禁止个人收藏,行为人收藏数额较大的假币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故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并达到数额较大要求的,原则上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使用假币罪的认定
使用假币罪与出售假币罪通常容易区别,但行为人使用假币兑换另一种货币时,如行为人使用假美元兑换真美元时,究竟是使用还是出售假币,尚需进一步研究。从刑法的规定来看,使用假币罪的法定刑轻于出售假币罪的法定刑,因此,前者的法益侵害程度应轻于后者。从司法实践上看,出售假币往往表现为以远远低于假币面值的价格出售,如将面额100元的假币以50元的价格出售,将面额100美元的假币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出售;而使用通常表现为依照假币的面额予以流通。从表面上看,使用假币的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许更大,但事实上,由于出售的数量较多,故法益侵害程度更为严重。从对方的心理状态来看,使用假币时,对方并不明知是假币;而出售假币时,对方一般明知是假币。从使用的含义来看,在金融机构用假币兑换另一种真货币,是将假币直接置于流通的行为,故属于使用假币;基于同样的理由,使用假币与他人进行黑市交易以通常价格兑换另一种真货币的,也应认为是使用假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9月8日《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不另认定为使用假币罪。但这种解释结论会导致量刑的不协调。本书认为,行为人为了出售而购买假币后,并未出售而是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处罚;行为人为了自己使用而购买假币的,不认定为购买假币罪,而应分别情况认定为使用假币罪或者持有假币罪。行为人持有、使用自己所伪造的货币的,仅成立伪造货币罪。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通过自动取款机将假币存入银行,然后从自动取款机中取出真币的,应以使用假币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行为人盗窃假币后而持有的,一般仅认定为盗窃罪(行为人在盗窃其他财物的同时窃取了假币(并无窃取假币的故意),事后持有该假币的,宜将盗窃罪与持有假币罪实行并罚(假币数量不计算在盗窃罪数额之中)。)但是,盗窃假币后又使用的,应当以盗窃罪与使用假币罪实行并罚。使用假币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日本刑法中的使用假币罪(行使伪造的货币)的法定刑高于诈骗罪,故日本刑法理论的通说与判例认为,诈骗罪被使用假币罪吸收(少数观点认为,二者具有牵连关系)。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的法定刑高于使用假币罪,故不能照搬日本的通说。由于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保护法益不同,放使用假币的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的,属于一个行为侵害两个法益,符合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司法解释,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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