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内资)

  股权转让协议(内资) 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仅涉及股权卖方及买方,鉴于股权总是某一特定公司股权,有的协议也将公司列为股权转让协议的一方,以便于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股权转让必须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一般不能合法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三、受让股...

 

股权转让协议(内资)

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仅涉及股权卖方及买方,鉴于股权总是某一特定公司股权,有的协议也将公司列为股权转让协议的一方,以便于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二、股权转让必须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一般不能合法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三、受让股权之前,买方务必核实卖方对于股权的权属及股权权属状态。

四、如果转让股权的比例构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通常还需卖方担保目标公司不存在已经披露的负债表中负债及或有负债。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乙方(作为卖方)拥有【公司名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续的公司(公司)全部股权的%,并已根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中所载的出资比例完成出资。

2. 乙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作为买方)转让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甲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购买乙方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并一次性地向乙方支付购股款项;

3. 公司的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全部】【   %股权转让给甲方。

4. 除乙方以外的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均同意乙方向甲方转让乙方拥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据此,本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同意转让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为:乙方所持有的乙方在公司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为)。

第二条 转让价款

甲方以人民币收购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第三条 价款支付

3.1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的50%一次性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2股权过户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3.3本协议项下,乙方指定用于收款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 税费

本协议双方将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相应税收与费用。法律及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5.1甲方和乙方各自分别而非连带地声明并保证如下:

(1) 其为在成立地司法管辖区法律下正式组成并有效存在的法人。

(2) 其拥有由其股东会决议证明的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力与授权。

(3) 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4) 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违反任何对其自身,其业务、财务、经营、财产或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制定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法令或命令,或对前述各项的解释。

(5) 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的委托书或以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公证人证书为证,已经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并盖上其企业印章。

(6) 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之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转让日时仍为真实、正确、完整。

5.2乙方(卖方)特别声明并保证

乙方对依本协议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没有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担保、抵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免遭第三方追索,并且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地转让给甲方,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及索赔

6.1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违反乙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及

(2) 违反本协议中乙方义务条款。

6.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和转让股权数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转让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金额人民币的%的违约金。当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额外赔偿。

6.3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违反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的条款;及

(2) 违反本协议中甲方义务条款。

6.4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以迟延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计算。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人力不能预防、避免和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7.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的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或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八条 通知

8.1 每一本协议项下所发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8.2 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于下列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a) 直接送达或由信差送达,且送达一方已获得送达证明;(b) 如果在一国范围内进行邮寄,为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邮寄至另一国家,则为邮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 (c) 如果通过传真发出或作出,则为传真发出后且收到确认发出的发送报告之时。

8.3 地址和传真号码。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和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

9.2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除本协议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它

10.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均属无效,并只有经审批机构最终批准方可生效。

10.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10.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名称

案例,1,办公环境,3,绑架罪法规,3,保外就医,1,暴力威胁,1,剥夺政治权利,3,不动产登记,1,不起诉,3,不认为是犯罪,1,财产价值,3,财产刑,5,残疾人,1,查封冻结,4,成功案例,6,重庆刑事法规,35,传销犯罪法规,2,逮捕,14,单位犯罪,13,单位受贿罪,1,盗窃罪法规,15,地沟油,2,电信网络犯罪法规,13,电子证据,4,调查取证,3,毒品管理,2,毒品相关罪名,10,毒品罪法规,44,渎职罪法规,23,渎职罪名,30,赌博犯罪法规,5,发回重审,2,法律法规,100,法律监督,2,法律实务,102,法律援助,4,法院电话,27,犯罪量刑,35,犯罪主体,1,犯罪罪名,1,妨害公务罪,1,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法规,6,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名,7,妨害婚姻罪名,2,妨害司法罪法规,9,妨害司法罪名,16,妨害文物管理罪法规,3,妨害文物管理罪名,9,房屋转让,1,非法经营罪法规,15,非法拘禁罪法规,3,非法证据,6,附带民事诉讼,6,附加刑,1,高空抛物,1,工伤待遇,6,公告,4,公司财产独立,1,公司类合同,65,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法规,8,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名,16,公益诉讼,4,共同犯罪,1,故意毁坏财物罪,1,故意杀人罪法规,3,拐卖妇女儿童罪法规,9,管辖,1,管制,1,管制刀具,1,广东刑事法规,1,归个人使用,3,贵州刑事法规,1,国家工作人员,5,国家机关证件,1,国家监察,2,国家赔偿,2,海上犯罪,2,合伙企业,2,合同范本,69,合同诈骗,1,核准追诉,1,黑恶犯罪法规,17,户口,1,缓刑,5,回避,1,会见,4,贿赂罪法规,22,婚姻家庭,18,机动车,1,羁押,8,继承,1,家庭暴力犯罪,1,价格认定,5,监视居住,4,监外执行,8,监狱,2,减刑假释,11,检测,1,检察建议,2,检察院,1,简易程序,1,建设工程,2,交通事故,23,交通肇事罪法规,1,戒毒,1,戒毒所,1,金融管理秩序罪法规,25,金融管理秩序罪名,30,金融纠纷,1,金融类合同,15,金融诈骗罪法规,12,金融诈骗罪名,8,经济犯罪,7,警察执法,6,拘留,2,拘留所,2,举报,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规,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规,2,拒执罪法规,6,聚众斗殴罪法规,1,聚众淫乱,1,军人违反职责罪法规,1,看守所,75,控告申诉,4,宽严相济,2,滥用职权罪法规,5,累犯,2,离婚,1,立案标准,16,利息,1,另案处理,1,漏罪,1,录音录像,7,律师费,1,律师团队,7,律师证券业务规范,5,律师执业保障,13,律师执业规则,7,卖淫嫖娼罪法规,5,卖淫嫖娼罪名,6,卖淫嫖娼罪实务,1,民法典,1,民间借贷,2,民事抗诉,1,民事立案,1,民事上诉,1,民事诉讼,4,虐待被监管人罪法规,1,挪用公款罪法规,16,挪用资金罪法规,6,盘问,2,碰瓷,1,骗购外汇罪法规,2,嫖宿幼女罪法规,1,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法规,6,破坏公用工具设施罪名,5,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15,破坏环境资源罪法规,27,期限,3,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2,枪支,4,强奸罪法规,5,强制措施,26,强制隔离,1,强制医疗,2,抢夺罪法规,6,抢劫罪法规,6,敲诈勒索罪法规,3,侵犯财产罪法规,49,侵犯财产罪名,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规,5,侵犯国家秘密,2,侵犯民主权利罪名,7,侵犯名誉隐私罪名,6,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法规,24,侵犯生命健康罪名,6,侵犯性的决定权罪名,3,侵犯知识产权,1,侵犯知识产权罪法规,7,侵犯知识产权罪名,7,侵犯自由罪名,18,侵权纠纷,1,侵占罪法规,2,取保候审,5,扰乱公共秩序罪法规,36,扰乱公共秩序罪名,40,扰乱市场秩序罪法规,21,扰乱市场秩序罪名,13,扰乱无线电通讯,1,认罪认罚,8,山都文集,71,山都资讯,10,伤情鉴定,4,商业汇票,1,商业贿赂,1,上海刑事法规,1,社区矫正,2,涉医违法犯罪,1,申诉和监督,19,身份证,1,审查起诉,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法规,1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名,10,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法规,3,实施恐怖危险活动罪名,5,食品药品安全,4,收费标准,5,收容教育,2,数罪并罚,5,司法鉴定,36,司法救助,3,司法协助,1,死缓,1,死刑,19,死刑辩护,6,贪污贿赂犯罪法规,35,贪污贿赂罪名,12,贪污罪法规,9,逃汇罪法规,1,套路贷,3,特定款物,1,特赦,1,提起公诉,5,田文昌,5,退赃退赔,1,脱逃,4,外国人犯罪,1,玩忽职守罪法规,6,网络主播,1,危害公共安全罪法规,37,危害公共卫生罪法规,7,危害公共卫生罪名,11,危害国防利益罪法规,2,危害国家安全罪,3,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1,危害税收征管罪法规,19,危害税收征管罪名,14,危险方法罪法规,9,危险方法罪名,5,危险驾驶,3,违法所得,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罪名,13,违反安全管理罪法规,8,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罪名,9,违反枪支弹药管理罪法规,12,违禁药品,1,伪基站,2,伪造证件印章法规,6,未成年人,19,侮辱诽谤罪法规,2,物业管理,1,现场勘验检查,2,邪教犯罪法规,4,泄密案件,1,新冠肺炎,1,信访,1,信用卡诈骗,1,刑罚法规,9,刑法时效,5,刑法综合,15,刑事辩护,19,刑事辩诉,1,刑事处罚,2,刑事法规,5,刑事复议复核,1,刑事管辖,30,刑事和解,1,刑事鉴定,30,刑事抗诉,6,刑事赔偿,2,刑事涉案财物,12,刑事申诉,6,刑事审判执行,46,刑事司法政策,2,刑事诉讼,52,刑事责任,6,刑事证据,17,行政诉讼,1,兴奋剂,1,虚假恐怖信息,1,虚假诉讼,2,虚拟货币,5,寻衅滋事罪,1,讯问,4,徇私枉法罪,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野生动物,1,移送犯罪,2,淫秽物品罪法规,6,淫秽物品罪名,5,狱内刑事,1,冤假错案,4,杂谈,1,再审,1,赃款赃物,1,赠予,1,诈骗罪法规,2,张明楷,6,浙江刑事法规,1,侦查,45,侦监与公诉,31,正当防卫,4,证人,1,证人证言,2,执行,1,职务犯罪,12,职务侵占罪法规,5,指导案例,40,指引,1,重点法规,17,专业服务,5,自首立功,6,自诉,2,走私罪法规,10,走私罪名,10,组织考试作弊罪,3,罪名解析,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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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都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协议(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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